益安发〔2018〕3号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益阳市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益阳市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益阳市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
为切实抓好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烟花爆竹各类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益阳市烟花爆竹行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依据湖南省安监局、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湘安监[2017]122号)和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益安办发[2018]3号)精神,结合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队伍。
2、建立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长效机制。
3、与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4、强化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主要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排查,取缔无证经营门店。按月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要时段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等。
5、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教育。
二、考核方式
1、由市安委办负责年度考核,季度考核工作委托各区县(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2、考核采用百分制,以明查暗访的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按照《益阳市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考核评分标准》实施。
3、考核对象为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1、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按属地原则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
2、每季度由各区县(市)安委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在辖区进行通报,并报送市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科汇总、排名。季度排名最后的,由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分管领导和安监办主任到区县(市)安委办说明情况;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单位由市安委办对当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3、年度排名未位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不得评为县级以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联系人:赵志良(电话:13873701906;QQ邮箱:5640133450)
附件:《益阳市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益阳市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考核评分标准
分类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方法及标准 |
得分情况 |
备注 |
组织机构 (15分) |
1 |
成立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
无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扣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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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有效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措施和长期机制 |
未制定扣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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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立打非治违联合执法队伍 |
未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扣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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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 (25分) |
4 |
是否对照上级有关专项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 |
未制定方案或未开展相关工作扣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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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烟花爆竹经营台账、隐患台账的建立 |
未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台账、隐患台账,一项扣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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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与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 |
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每家/次扣减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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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每月是否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检查,重点节日是否进行了专项检查 |
少进行一次扣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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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栏、横幅的设立 |
无宣传栏、横幅的扣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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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信息报送情况 |
无应急处置预案扣减2分。没有按照上级要求按时上报烟花爆竹相关材料的,一次扣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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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10分) |
10 |
集镇墟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情况 |
集镇墟场规划出禁销区,并在禁销区无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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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核查情况 |
对烟花爆竹零售审批把关不严的,一次扣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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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 违(30分) |
12 |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情况 |
由上级部门发现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一次/户扣减10分;通报后未取缔到位的加扣20分;发现有非法经营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一次/户扣减2分;通报后未取缔到位的加扣减5分;成功取缔一处非法经营、储存点加2分;取缔一处非法生产窝点加8分(提供非法经营点经营时、取缔过程、取缔后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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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烟花爆竹“治违”工作情况 |
在乡镇(街道)辖区内由上级部门发现有异地经营烟花爆竹的,一次/户扣减0.5;现场抓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点) 配送货物,并依法进行了处理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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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20) |
14 |
规范监管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
平时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被区直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减1分;被市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减3分;被省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扣减5分。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被查出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次扣减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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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15 |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创新争优工作 |
烟花爆竹安打非治违工作经验被县级推广实施的,一项加2分;被市级推广实施的,一项加3分;被省级推广实施的,一项加5分。 |
说明;1.每项扣分不超过分类总分值。
2.加分项不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