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湘财资[2019]5号)要求,我市及时部署相关工作。截止3月29日,我市完成了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汇总上报和分析报告工作。
通过编制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和分析报告,有利于摸清政府家底,综合反映政府管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