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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7 10:18     来源:湖南省地震局 作者:     [字体:  ]
湘震发〔2021〕91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及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湖南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地震局

2021年10月27日

湖南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内容。编制实施湖南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全面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实现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和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十四五”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南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湖南省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35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南防震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就。地震监测预测能力稳步提升。全省范围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5级,长株潭、常德等重点区域达到1.8级;建成省级震情会商视频系统,部署地震紧急会商智能移动系统、地震灾情管理与信息上报系统;推进地震监测预报业务体制改革和台站管理改革,地震监测预报业务体制进一步理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强化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地震构造调查和重点地区地震小区划研究。全面贯彻落实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实施校舍安全、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持续增强。地震应急工作管理机构和工作队伍进一步健全,地震应急救援管理进一步规范。组织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培训,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公众应急避险能力得到提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和疏散演练,有效应对了省内5次强有感地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不断拓展。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持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建设,开发制作系列科普动漫等宣传作品。修订完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法治意识和科学素质进一步增强。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湖南历史上发生过中强地震。我省地处华南地震区长江中游地震带,境内分布有常德-益阳-长沙断裂、岳阳-湘阴断裂、太阳山断裂等21条第四纪活动断裂。1631年发生在常德的6¾级地震是华南内陆有记载以来最大的地震之一,地震灾害风险不容忽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期间,我省明确提出治理效能更佳的发展目标,要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体制机制,显著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明显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财富、人口的聚集,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发展与安全,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的准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

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入新发展阶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融入“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健全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体制机制,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及爆破、滑坡、坍塌等非天然地震监测应用业务,为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拓展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创新注入了新动力。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深井、卫星等地震监测技术,基于物理的地震预测模型、成灾机理的数值模拟方法,地震情景构建、地震预警等创新产品,为大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注入新动力。应对地震灾害是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求必须加强交流合作,携手减轻地震灾害风险。

(三)“十四五”时期问题与挑战

社会防震减灾意识较为淡薄。由于湖南90年未发生破坏性地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普遍较为淡薄,存在“湖南是地震安全岛”的麻痹思想,对地震灾害风险认识不清,对防御和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城乡整体抗震设防水平较低。城市仍然存在一些抗震能力弱的老旧建筑,不少学校和医院等人口密集地区没有达到《防震减灾法》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广大农村地区自建房屋建设监管存在空白区域。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较为明显。

工程设施灾害风险底数不清。湖南境内分布大量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高铁、高速公路、大型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油气管线等生命线工程,尾矿库等剧毒、腐蚀等次生灾害源。这些工程设施的抗震性能、风险隐患等情况掌握不全面,没有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基础信息数据库。

防震减灾工作能力与新时代防灾减灾需求不相适应。湖南地震观测技术系统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高,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尚在形成之中,预警能力尚属空白,地震信息服务能力不强。地震灾害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不足。防震减灾科技创新、技术攻关能力较弱,人才队伍支撑保障能力不强,领军人才缺乏、业务骨干不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把握“两个大局”,立足应急管理、服务社会需求,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实现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新湖南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实现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地震安全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预防为主,防范风险。牢固树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理念,科学认识和把握地震灾害规律,坚持关口前移,主动防御,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

坚持深化改革,法治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不断激发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持续完善法规规章和地方标准,推动防震减灾治理现代化。

坚持开放合作,创新驱动。坚持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大力推进地震科技创新,积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交流合作。

坚持系统观念,精准施策。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全省整体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有针对性地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实现发展质量、规模、效益相统一。

(三)主要目标

健全防震减灾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推进自然灾害防治相关工程实施。统筹发展和安全,合力建设高水平的平安湖南。到2025年,初步形成以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为标志的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高,科技水平明显提升,地震预警取得突破,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进一步提升,持续减轻地震灾害对经济社会和公共安全的影响,更好地服务湖南“三高四新”战略,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到2035年,基本实现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基本建成具有湖南特色的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显著增强,地震科技支撑引领能力大幅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能力显著提升,为基本实现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美好愿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基础能力

以“监测智能”为目标,科学规划全省地震观测台网。部署超快地震自动速报系统,提高有感地震和破坏性地震的有效观测和分析处理能力,提升小弱振动事件定位精度。实施地震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一体化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业务系统,有效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地震预警信息服务。建设空间对地、地面、深井现代化立体化综合地球物理监测系统。拓展地震监测服务领域,推进超高层建筑、特大桥梁、水库大坝、矿山等地震安全风险监测服务,提升非天然地震事件监测能力。提升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能力,健全地震分析预报工作机制和技术规程,完善地震预测指标和技术方法体系,开展数值概率预测和地震危险性预测。

(二)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以“防治精细”为目标,立足省情震情,筑牢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作基础,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开展第六代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编制省级调查。积极推进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推进探测成果服务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强化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立并完善重要房屋设施抗震性能调查、检查、鉴定、加固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抗震设防监管。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事中事后监管,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到应评尽评,推广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依法提高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农村民居和农村地区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搬迁和农房品质提升行动,建设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等抗震新技术,强化超限高层建筑抗震防灾措施,促进城市抗震韧性整体提升。

(三)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能力

以“管理科学”为目标,完善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省防震减灾议事协调机制,建全与省市县三级地震灾害风险管理责任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市县地震机构的指导,强化防震减灾基层基础。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依法引导和规范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提升防震减灾法治化水平。修订完善防震减灾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制定完善防震减灾地方标准。推进出台地震监测预警、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四)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以“服务高效”为目标,强化防震减灾服务供给。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信息服务。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事项纳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融入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体系,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互联网+政务”一体化平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应急管理决策、地震灾害风险区划、重大工程结构安全、非天然地震监测、企业和社会地震安全个性化需求等,拓展公共服务领域,丰富公共服务产品。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开发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工程地震安全监测及健康诊断、防震减灾知识传播教育、地震震情速报信息、地震预警和烈度速报信息、安全生产和抗震救灾辅助决策等系列服务产品。

(五)提升防震减灾宣传和科普教育水平

将防震减灾科普纳入国民教育计划,提高公众风险认知、防震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提升青少年等重点人群防震减灾科学素质。加强科普宣传队伍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科普宣传网络。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源头创新与社会化,引导扶持地震科普产业发展。创新科普传播方式,推进“互联网+融媒体+科普”建设,做好特殊时段的科普宣传,定期举办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知识竞赛和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等活动,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持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强化科普阵地建设,建设数字化防震减灾科普馆,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示范基地建设,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纳入城市综合科普场馆体系,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六)提升地震应急响应保障能力

进一步完善地震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地震应急响应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响应保障演练。建立震情灾情紧急快报工作机制,完善统一的地震应急响应指挥技术平台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基础数据库。强化中南五省区域联动协作。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开展救援技术培训和救援装备使用技能培训。支持市县地震机构提高地震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保障能力。

(七)强化防震减灾科技和信息化支撑

强化防震减灾科技创新,支持引导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开展地震灾害成灾机理、地震构造与地壳结构和中强地震孕育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防震减灾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优化全省地震行业网络架构,构建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协调统一的地震信息化业务布局,实现与省应急指挥中心的地震应急信息实时共享。提升信息网络安全性能,保障网络稳定、安全运行和网络信息安全。推进地震信息化建设,部署地震台网运行一体化在线监控系统和监测预报业务平台。创新运用地震大数据中心,汇集各类地震数据及相关产品,实现业务集约化,增强防震减灾信息化支撑能力。

四、重点项目

(一)省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长株潭城市群和常德等重点区域地震预警台网,推进建设全省地震预警台网;根据地震监测能力目标,加密测震和地球物理台网;推进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探索建设自然灾害野外科学观测基地。




(二)省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全省地震灾害风险要素调查和重点地区抗震加固,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建设全省重要设施地震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开展常德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厘清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风险。开展长株潭地震安全韧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加强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风险防范。提升应急响应保障能力,配备现场工作队伍装备。





(三)全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构建架构开放、服务多元、资源丰富、功能先进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地震应急决策、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提升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进一步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并分解落实,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二)健全投入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建设及业务系统日常运维、科学研究、科普宣传、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费投入。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轻重缓急及成熟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规划衔接

各级地震工作机构要组织编制本地区、本部门防震减灾规划和实施方案,在规划内容上与本规划有机衔接,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同时,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地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研究、部署和实施。注重防震减灾规划与应急体系规划、防灾减灾规划协调衔接,统筹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四)建立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将规划实施与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评价相结合,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加强结果应用,促进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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