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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我委下放安化县13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为贯彻落实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扩大安化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赋予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部分实际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13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安化县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16〕41号),近日,我委将医疗服务收费,电力安装、设计、维护费等十三项管理权限与安化县发改局进行了赋权交接。从8月1日起,这十三项权限由安化县直接实施。我委将跟踪赋权事项的落实情况,使其真正发挥优化地方投资环境,促进安化县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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