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湖南省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未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03-10]
各区、县(市)发改局,益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湖南省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0〕1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非居民用天然气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要求,从2020年2月22日起,益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供气范围内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含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最高销售价为2.93元/立方米;
二、各区、县(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价格从2020年2月22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执行。2020年7月1日起恢复执行正常价格。
三、各区、县(市)发改局和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降价政策,确保降价红利及时传导至终端企业。要采取多方式积极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信心,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9日
附件:1、湘发改价调〔2020〕119号 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1).pdf
2、各区、县(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附件2:
各区、县(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地 区 |
2020.2.22至2020.6.30期间 |
2020.7.1起 |
益阳中心城区 |
2.93 |
2.97 |
沅江市 |
3.69 |
3.73 |
桃江县 |
3.60 |
3.64 |
南县 |
4.42 |
4.46 |
大通湖区 |
4.32 |
4.36 |
资阳区乡镇 |
3.64 |
3.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