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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制度

 

一、党组会议制度

1.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领导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党组书记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人事科将会议议题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天通知党组成员。

2.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相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3.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市供销社下列重大问题:

(1)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2)制定拟订重要规范性文件;

(3)研究本系统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及直属企业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建设等事项;

(5)研究机关及直属企业人事任免、表彰和违纪问题的处理等事项;

(6)重大项目安排(申报);

(7)大额资金使用(单项支出1万及以上)、大额资产处置、年度预算、决算;

(8)审计、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9)其他应当由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4.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研究人事任免,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党组书记(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5.党组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6.党组会议由人事科负责如实记录,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并按规定存档备查。人事科负责人(党组会议记录人)应在一天之内将会议研究事项告知未到会党组成员。

7.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未公开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1.主任办公会议由理事会主任主持召开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其他参会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市供销社下列重要问题: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研究年度工作计划;

(3)讨论决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

(4)布置安排本系统重要工作,听取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汇报;

(5)其他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重要事项。

3.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各科室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须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交由办公室汇总,报主任同意后方可上会研究。

4.会议讨论研究有关议题时,先由科室汇报,并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然后讨论,最后由主持人做结论,并由相关单位、科室承办落实。

5.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

6.主任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做好会议记录,搞好决议事项的督查落实。研究重要工作时,根据需要形成主任办公会议纪要。

 

三、学习制度

1.每年年初,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题教育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好专项学习计划,并按时组织开展学习教育。

2.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辅导讲座、参观学习、观看纪录片、学习研讨等形式进行。机关干职工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

3.集中学习主要以“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会。一般情况下,集中学习由市社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轮流讲课或领学文件,原则上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主讲一次、各科室负责人每人每年领学一次。

4.学习教育主要内容: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策法规、道德品德,党史国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国总社、省社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供销合作理论和业务知识等。

5.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种学习教育活动,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确保考核合格。每人每年应完成15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和一篇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

6.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根据市委宣传部的年度学习计划要求,由中心组学习秘书(人事科长)制定具体学习计划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有关学习情况。

7.严格学习考勤、考核。人事科负责对学习考勤,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提前向集中学习主持人请假,并报人事科备案。学习完成情况纳入机关全员绩效考核。

 

四、考勤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或中途擅自离岗、串岗闲谈。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外出工作之机顺带办私事。

2.机关干部职工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科级以下干部和职工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科长批准; 2天以内(含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理事会主任批准。科室主要负责人、一至四级调研员和班子成员请假1天以上(含1天)报理事会主任审批,如理事会主任外出,由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理事会主任请假按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干部职工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报告,经领导审批后报人事科备案。干部职工婚假、丧假、病假、年休假、生育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程序书面请假报批后方能离岗休息。

3.请病假2天以上须出示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视为事假。请事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3天。

4.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请假,请假人应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向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及时告知人事科进行登记,并在正常上班后补齐书面请假条。

5.因开会、考察学习、培训等原因到市外出差,需要出具有关通知、文件等依据,并向人事科报备。

6.机关纪委不定时进行查岗,每月至少2次以上。凡查岗期间不在岗且未向分管领导或办公室同事说明去向,即视为缺勤。机关纪委按月通报考勤情况。

7.考勤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除法定休假外,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岗。

 

五、公文办理、印章、文印制度

1.公文处理原则。办公室具体负责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遵循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2.收文。所有送达的公文、批件、信函、电子公文以及会议材料均先交办公室统一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阅批、传阅、科室承办。领导与有关科室在传阅文件时做到不拖延、不积压、不横传、不抽留文件。需科室承办的文件,由承办科室负责复印,原件存办公室。

3.发文。所有对外发出的文件、函件须按规定的程序,先由相关科室拟稿,办公室审稿,分管领导审批,主任(书记)签发,办公室登记编号。由承办科室校对、装订、发文,并将草稿和已盖章的正式文件交办公室存档。办公室负责打印,邮寄。

因特殊情况需在外面打印的文稿,科室报告办公室,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外打印。

4.归档。所有收文办理完结后存办公室。科室保管、办理的文件、重要资料等由科室负责整理后,在次年三月底前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5.印章管理。市社党组印章由人事科专人保管,市社行政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科室公章由科室负责人保管。未经市社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市社党组、行政印章。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及联系工作、出具便函等事宜需盖行政印章的,需经市社主任同意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涉及到直属公司人、财、物等重要文件需市社盖章的,必须备份存档。股份制企业用章须市社股东代表在文件材料上签字后,方可盖章。因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的须二人同行办理。

 

六、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员负责做好各类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机要员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送阅、管理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保证一定的机要保密、档案工作经费。

3.档案员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立卷归档的范围和保管期限,搞好文件资料的分类、立卷和保管工作。

4.各科室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明确专人根据要求按时收集、整理,并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室集中立卷归档。机要员定期清退机要文件。

5.档案室对收集的文件、资料,应及时进行分类、整理、编目立卷、进库入柜。上年度的文件资料立卷工作,应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

6.本社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与档案员一道到档案室查阅一般档案材料。借阅文件档案材料,需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外单位查阅文件档案材料,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在档案员的陪同下方可查阅。机要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

7.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安全、档案室卫生。

 

七、公务接待制度

1.接待原则:严格执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益财〔2018〕310号)文件精神,坚持事前审批、统一安排、厉行节约。

2.接待对象:来市社办理公务且需要接待的人员,市社办公室凭公函或电话通知安排接待。

3.接待标准:省部级每人每餐200元,厅局级每人每餐16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餐140元。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用餐人员中最高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安排用餐。

4.接待办法:所有公务接待须事先向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报告,经同意后,由相关科室填写《市供销社公务接待审批单》,由负责接待的领导和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签字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用餐原则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

5.严格控制陪餐人员,陪餐人员根据需要由相关科室与办公室商定,原则上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30%。

 

八、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相关科室应加强预算、收支、现金、物品管理,并接受监事会和纪检组监督。

2.预算管理。机关所有大额费用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审批表,严格审核、审批。会议费、500元以上的日常维修、物品采购、车辆维修及老干、维稳开支由承办科室造出预算,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和理事会主任集体会审同意后方能办理。

3.收入管理。机关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核算,由相关科室出具收款通知,财计科开具票据并收取款项、登记入账。其他科室、协会、学会不得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4.现金管理。严格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不得挪用或私自借放公款。有价证券和现金收据必须专人保管,设立备查簿。公务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支单》,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科室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方可借款。公务办结后须在20日以内办理报账手续,归还借款。

5.物品管理。机关物品添置由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规定统一采购和管理,并作好领用登记;物品采购须两人以上同行,发票上品名、数量、单价、金额齐全,且有采购人签名、保管人签收和证明人签字。财计科建立机关固定资产台账并实行严格管理。

6.开支管理。

(1)凡符合公务卡消费条件的公务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

(2)会议费用、办公费用、接待费用、车辆费用、修缮费用、差旅费用、车辆维修费用、老干费用、维稳费用、福利费用等分别由相关责任科室负责办理、结算,按规定审批程序报账。

(3)差旅费用(含出差补贴)。按照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益财行〔2019〕2号)执行,凭《出差审批单》方可办理报账手续。科室工作人员市内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市外出差由理事会主任审批。班子成员出差由理事会主任审批,理事会主任出差由监事会主任审批。

(4)机关干职工子女考取一本的奖2000元,考取二本、三本或大专院校的奖1000元。

机关在职干职工、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原则上每人每年限探望一次,送慰问金500元。机关干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父母或其配偶的父母、区县(市)社在职主要领导、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已退休)和离休干部逝世,慰问金500元。机关干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或其配偶逝世,慰问金1000元。其他事项请示理事会主任同意后进行慰问。

(5)禁止摊派费用。坚决禁止向企业乱摊派行为,市社机关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所属企业摊派有关费用。

(6)报账程序。相关支出一律由分管科室领导审核签字,办理相关报账手续,经会审联签通过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报。

 

九、会审联签制度

1.市社成立会审联签小组,人数3人。其主要职责: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文件(益财法〔2014〕74号)关于印发《益阳市市直单位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的要求,依照市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的合法性和单据的真实性进行会审联签。会审联签小组有权询问开支上的一切疑点,有权拒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虚假票据、违反公务卡使用和管理规定的签字,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理事会主任或纪检组报告。

2.所有开支的票据及报账凭证必须内容清楚,数字准确,票据合法,并与开支内容相符,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并附相关报批手续。列入预算控制范围的费用必须附经批准后的预算审批表,就餐费用必须附公函、点菜单和经批准后的审批单,出差费用必须凭《出差审批单》。

3.严格会审程序。所有支出的报销,必须由报账人填具“会审联签汇总单”,由财计科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审签字后,经会审联签小组集体会审,会审联签小组成员在“会审联签汇总单”上签字,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会审印章,再交分管机关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方可报账。

4.凡不符合票据要求、审批程序及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会审联签小组不得办理会审联签。

5.会审联签报账时间为每月2次,1日至5日和15至20日。

6.会审联签小组要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财务的监督。

 

十、绩效考核与奖励制度

1.市社机关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对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年初由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评先评优。

2.鼓励创优争先。市社综合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奖励。科室工作被全国总社评为先进单位(个人)的,奖励1000元;被省社、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的,奖励500元;被市直部门及区委区政府及区直部门评为先进的,奖励该科室200元。同一工作多级次获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一次奖励。此外,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公务员年度考核按规定的奖金标准发放;市委市政府决定的专项表彰奖励(含二等功、三等功)按获奖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不重复计奖。奖励依据以证书、文件为准。

 

十一、信息发布与调研制度

1.益阳市供销合作社门户网站(http://www.yiyang. gov.cn/gxs/index.htm),是益阳市供销社在国际互联网上设立的信息发布、为公众提供网上服务的网站。

2.益阳市供销社办公室是网站的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网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网站栏目按照科室职能进行责任划分,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责任栏目的信息更新。

3.网站信息的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4.市供销社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代会精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动态;

(2)上级重要文件及政策宣传解读;

(3)全市供销系统重大活动报道;

(4)市社印发的带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工作文件和公告、通知、通报、公示等公文;

(5)市社各科室、区县(市)社、各直属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重要信息;

(6)日常工作中的统计数据;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其他需上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5.信息发布的一般流程

(1)信息的起草、初审: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由相关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初审并签字,以确保信息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然后将初审签字的信息报办公室信息负责人再审编辑,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并附信息内容,

(2)信息的审批:办公室信息负责人对信息再审编辑后,将附有信息内容的《信息发布审核表》分别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把关;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将信息对外发布。

(3)信息的撤销与修改: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或修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科室填写《信息撤销或修改审批表》,说明原因,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信息负责人保存《信息撤销或修改审批表》并立即将信息予以删除或进行修改。

6.网站转载上级文件、领导讲话、市社指导性文件、其他媒体新闻,由办公室信息负责人按网站信息发布的一般流程办理;

7.办公室信息负责人为市社网站维护责任人,要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

8.为充分调动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市社对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每年评选信息、宣传、调研与社务公开四项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若干名。具体评选名额和评比办法按每年下发的《益阳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信息、宣传、调研与社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9.机关工作人员应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每年至少有累计一个月以上的时间下基层开展调研,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加快发展。市社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调研,每年至少选择一个调研课题,撰写一篇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其他工作人员也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每年要撰写一篇有份量的论文或调研报告。

10.机关干职工撰写的反映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调研信息材料,被省社、全国总社内刊采用的每篇分别奖励50元、100元;被市、省、国家级其他报刊杂志采用的,每篇分别奖励100元、200元、300元。同一稿件被多家报刊杂志采用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奖励,不重复计奖。撰写供销改革与发展工作调研论文获奖的,省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十二、信访接待制度

1.市社成立信访接待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信访办公室,负责信访接待日常工作。

2.信访事项办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得推诿、敷衍、推延。

3.信访办公室负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上报处理结果;制定市社领导接访计划,每人每月安排一次。

4.市社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信访接待人员接待群众来访时,服务要周到,态度要诚恳,讲话要实在,答复要客观。

5.信访接待人员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记录和交办督办工作,及时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6.信访接待人员要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7.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认真分析和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做到依法依规处理,对掌握的情况做好保密工作,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社党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十三、群众监督制度

1.市社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干部职工执行党纪、政纪情况,以及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和社风社貌情况,要随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2.市社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将举报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开。

3.搞好信访接待。领导干部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纪检监察组织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举报案件,并进行反馈,报告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将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4.实行下级监督上级、层层监督的办法。做到群众监督干部;下级监督上级;经常有意识地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求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接受监督。

5.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来检查工作、了解情况,要热情接待,认真汇报,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批评和工作指导。

6.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市社科室负责人以上人员、市社直属企业负责人每年述职述廉一次,采取检查、座谈以及群众投票的形式进行民主测评,公布测评结果,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十四、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1.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统筹、明确主题,通过“解剖麻雀”认识规律,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市社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走访群众时间不少于45天,自己动手撰写1-2篇与实际工作有密切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机关各科室每年完成1个以上调研课题。

2.建立基层联系点。市社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基层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到联系点驻村入户的时间不少于8天。

3.开展结对帮扶。市社机关至少结对帮扶一个村(社区)或困难企业等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结对帮扶困难户、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每名机关干部结对联系1户以上困难群众,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结对帮扶时间不少于2年。

4.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市社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严格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责任制。

5.与干部群众交心谈心。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与干部群众开展谈心活动,每年至少2次谈心,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与所属党员至少进行2次谈心谈话。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也可与党员民主生活会谈心结合起来安排。

6.征集群众意见。通过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采取设立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示群众意见建议采纳处理情况。

7.党员承诺践诺。市社机关及所属企业的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作出主动联系服务群众的公开承诺,每年为群众办1-2件实事。承诺事项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要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对党员承诺践诺进行评议。

8.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党员干部结合自身特长和意愿,自觉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认领公益性服务事项。机关在职党员就近就便到居住地社区报名,也可到工作所在地社区报名,为社区居民志愿服务。

 

十五、卫生管理制度

1.讲究社会公德,注意文明礼貌,保持清洁卫生是机关干职工和各住户的共同责任与义务。

2.机关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应衣着整洁,举止端庄,用语文明,说话和气。

3.机关各住户要讲究文明,注意礼貌;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各住户要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严禁乱丢乱倒,严禁无证敞养宠物、家禽。

4.各办公室内及办公楼卫生责任区要求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地上无痰迹,无纸屑,无污物,门窗、墙面无灰尘,厕所要保持全天候卫生、无便迹、无异味。办公室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5.会议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会议需用时提前通知办公室,用前用后由承办科室为主办公室配合及时整理、打扫、落锁并告知办公室。

6.机关大院公共卫生实行定期打扫制,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日常卫生由门卫负责。具体卫生责任区以临时调整通知为准。

 

十六、安全保卫制度

1.健全门卫制度。物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把好人员出入关,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维护好机关的正常秩序。凡大件贵重物品搬运出机关,必须有机关住户随同并向物管人员如实报告方可放行。

2.机关大门晚上11点落锁(逢春节、五一、国庆、元旦延长至12点),小门11:30落锁,除因公或上班等特殊情况外,凡超过此时间一般不予开门。各住户来客留宿(不含直系亲属)必须先报告传达室办理留宿登记手续,住宿期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追究当事人和户主的责任。

3.机关办公楼(不含老干活动室)实行下班后和节假日断电落锁制度,由物管人员定时开、关。如遇特殊情况加班,须事先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告知物业管理人员。

4.房屋出租户须与租房户签定出租合同和安全责任状,并报办公室验证备案后办理暂住手续。车辆丢失、损坏由车主自行负责。出租户有责任配合办公室做好管理工作。

5.坚决杜绝在院内打牌赌博、打架斗殴以及传销、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晚上11点后不得进行带声响的娱乐活动,不要大声喧哗,如发生上述行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措施制止,情节严重者,报治安管理部门处理。

6.认真搞好机关院内的防火、防盗、防毒和消防设施配套。各科室及住户必须做到人离关电、火灭、落锁,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检查院内消防设施。

7.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在院内危险处玩耍或玩火。

8.机关大院综合治理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十七、水电管理制度

1.机关及院内住户用电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管理人员按月抄表并建立收费明细,张贴告知。各住户每月10日前到办公室缴纳电费,逾期两月未缴者作停电处理。

2.公共场所的用电设施,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检修,电表以内的设施(包括电表)等检修所需配件及工时费用由住户负担。

3.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准从公共用电设施上私拉乱接。如有窃电行为者,一经查实通报全院住户并罚款200-500元,屡次不改者作停电处理。

4.机关工作人员须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电断。未经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私自加装电开水器、取暖炉等用电设施。下班自觉关闭空调、电脑、电灯、电扇和其他用电设备。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

 

 

十八、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1.市社机关公务用车是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按规定配置的机关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和离退休人员用车。

2.市社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3.按照《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市社机关公务用车主要用于:

①传送机要文件;

②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通知的紧急公务;

③陪同上级部门在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东至沧水铺、西至谢林港、北至迎丰桥)的专项检查、督查、调研、视察及外市来益的公务活动;

④到事发现场处理突发事件;

⑤交通补贴保障区域之外的公务出行;

⑥机关离退休人员集体活动和看病就医。

4.市社机关公务用车,除严格遵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之外,按公务活动轻重缓急的原则予以安排。本着节约原则,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一般需二人以上同行才能安排公车出行。机关离退休人员集体活动和市区范围内的紧急看病就医可安排使用公务用车。

5.机关公务用车节假日和下班后必须按要求停放在单位院内,公务出行实行派车登记审批制度,先由乘车人提出申请,经市社办公室及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派车。

6.根据《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严格控制因公租车。机关公务用车不能满足保障公务出行,市社办公室报主要领导同意、填写《市供销社机关公务租车申请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负责安排租车。市社办公室安排因公租车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处理突发应急事件,机关公务用车不能满足保障的;

②在公务交通补贴区域外的公务出行;

③重要公务接待活动;

④单位集体大型公务活动;

⑤大型节会及其他特殊情况。

7.机关公务用车燃油费实行IC卡管理制度,由市社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加油。市社办公室定期统计车辆行驶里程、燃油用量,计算百公里油耗。市外出车现金加油必须先电话报告市社办公室负责人,并经用车人签字证明方可报销。

8.车辆维修按政府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文件执行,实行事前预算、定点维修、集中支付,由驾驶员填写定点维修送修单,经市社办公室审核盖章并报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送修。

9.市社机关聘用专职司机1名,由市社办公室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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