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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7-25 信息来源: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作者: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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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监督和指导其在全市的落实;审核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制定的涉外涉侨涉港澳的有关政策;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

(二)制定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三)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及会见华侨华人、港澳知名人士的有关事宜;指导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及礼宾工作。

(四)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协助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级领导出访计划,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因公出访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我市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有关事宜;负责申办、管理因公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因公出访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查处。

(五)牵头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益活动及全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工作;审核在益举办的国际会议;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专项工作中的涉外事务;指导和参与全市涉外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的相关外事业务。

(六)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归口管理全市友好城市工作,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开展多边、双边国际交流。

(七)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益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华侨回国安置及其在内地眷属的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协调处理侨务信访工作;协助开展华侨华人捐赠工作。

(八)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协助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侨务引资引智工作,促进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与我市的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做好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在益投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侨务对台工作;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与港澳地区的工作联系及有关业务往来。

(九)负责对外事干部、涉外人员以及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业产业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一)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全市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培育、完善和开拓旅游市场。

(十二)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三)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对旅游区(点)、旅游饭店、旅行社进行等级、星级评定或初评上报,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十四)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外、境外在我市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8个科室,行政编制15个,工勤编制1个;参公编制7个 。下属二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旅游执法大队、对外对协外办公室二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国际交流中心、市导游服务中心。局机关在职23人,退休人员8人。下属事业单位在职3人,退休1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本级)

 

第二部分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市旅游局本级).xlsx

 

第三部分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1300.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5.96万元,增长13.6%;支出总计1359.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7.77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地接奖励和旅游建设项目补助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0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0.03万元,占99.2% 

三、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5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38万元,占41.9%;项目支出790.3万元,占58.1%

四、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90.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6.22万元,增长12.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49.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8.03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地接奖励和旅游建设项目补助比上年有所增加。

五、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90.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6.22万元,增长12.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49.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8.03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地接奖励和旅游建设项目补助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 569.38万元,占42.2%

项目支出 780.3万元,占5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外事侨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72,主要用于安置复退军人的工资。

3.农林水、资源勘探信息支出财政拨款支出6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4. 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支出359.24万元,主要用于地接旅游奖励和行业管理等支出。

5.商业服务业财政拨款支出925.9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建设补助、旅游市场宣传等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支出36.06万元,主要用于干职工的医疗、公积金补贴等。

六、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1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5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

七、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5万元,完成预算的6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2.57万元(其中市级领导因公出国(境)费用34.44万元,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因公出国(境)8.12万元),完成预算的42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的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33万元,完成预算的3416%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市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支出由市财政拨到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统一核算支出。2.我局于2017承办了首届洞庭湖文化旅游暨水上运动节,接待国内外嘉宾2000多人,部分接待费于2018年支付,所以接待费较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2.57万元,占3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占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33万元,占58.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公务支出,2、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 减少。所以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0个,11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市政府团组支出26.47万元,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出国(境)支出16.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5

运行经费支出:5.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油、保险、维修和过桥过路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68.3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接待2269人;国外接待25批次,接待228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旅游节嘉宾接待(2017年旅游节部分费用在2018年初报账)、外事专项接待、招商引资和旅游宣传等的接待等。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党组成员、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引导企业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项目实施。通过该项目实施,推动了我市旅游景点项目建设,安化云台山风景区通过湖南等级景区质量评定委员会的景观质量评定获得国家4A级等级景区创建资格;完成了云梦方舟、桃花江竹海等23A景区提质新级;新增安宁竹谷等45星级乡村旅游景(区)点;44星级乡村旅游区(点);83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目前,正在推进沅江三眼塘洞庭乡愁等一批项目建设。2018年,全市乡村旅游点达到80家,其中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的有34家。

二是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CCTV-7频道《美丽中国乡村行》栏目、CCTV-10《味道》栏目组分别来益阳市拍摄并报道了益阳美食美景,宣传益山益水 益美益阳文化旅游品牌;在益阳、长沙主城区地下停车场、高档小区电梯门和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巴士发布益阳旅游宣传资料和宣传广告;对接广东东南卫视开展中华网络大咖益阳行活动,邀请网络大咖和直播网红走进益阳,开展大咖说益阳、大咖写益阳和网红直播益阳活动;与益阳日报、益阳市广播电视台、益阳中天视觉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宣传推介益阳旅游。全市全年预计接待游客人数3896.23万人次,同比增长29.74%;旅游总收入350.3亿元,同比增长35%

三是项目建设有新进展。云梦方舟七色花洲项目、益阳现代农业嘉年华、天意木国等项目已经开业运营,云台山风景区、茶乡花海、黑茶小镇、奥林匹克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碧云峰山水田园综合体、兰溪水乡古镇、益阳市东部新区鱼形湖体育小镇、新湾商圣小镇、三仙湖水库风景区等一大批旅游项目稳步推进。

四是行业管理安全有序。印发了《益阳市2018年旅游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认真开展了旅游安全应急宣传和日常旅游安全督查;召开了全市旅游安全与市场秩序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动员部署暨旅行社总经理培训工作会议;举办了全市旅行社安全员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培训;集中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持续开展了旅游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联合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开展了全市旅游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区县(市)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名镇、旅游特色村建设,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迅速。全市全年预计接待游客人数3896.23万人次,同比增长29.74%;旅游总收入350.3亿元,同比增长35%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数为377.93万元,决算数为129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和财政部门在年底对我单位预算进行了追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09万元,较上年增加327.08万元,增284%,主要原因是2018年对机关运行经费和项目支出分别核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1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备注:现部门实际用车2台,另3台正在处理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