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

图片
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4 15: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咨询投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推进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机制,努力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建设阳光公安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拓展公开载体。在微博、微信、网上公安等公开载体基础上,进一步依托微信公众服务号建“益阳公安发布”集群,吸引关注用户近10万,推送各类警务信息835条。在湖南公安互联网部署应用全省统一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为群众提供案件办理、涉案财物、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办案办事流程、服务监督电话等6项查询服务。在益阳公安服务在线网站“快速查询”“网上办事”“快速通道”等栏目提供交警、户政等在线查询与办理服务,并开通了“局长信箱”接受公民举报投诉、建言献策等。

(二)深化公开内容。着力增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通过部署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实现了特定当事人对警情、案件、涉案财物等处理进展、处理结果的实时查询;通过建设“益阳公安发布”,实现了关注用户对本人身份证办理、出入境证件办理等业务及车辆违章等信息的实时查询。着力增强公开内容的专题性,结合“益阳公安发布”开发建设,逐项公开办理机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等信息,为群众办事提供查询服务;同时,对户政、交管等在线办理业务,将办理流程、申报材料等嵌入业务模块,提供提示服务。着力增强政策解读的及时性,结合户籍制度改革等重要措施的出台,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公开政策解读等文稿。

(三)丰富公开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公开活动,全年开展110报警服务、119火灾防范、经济犯罪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等广场宣传活动多次,现场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措施,解答群众咨询;开展警营开放活动,邀请群众走进警营;建立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随警参与交通疏导等活动,在切身体验中了解公安职能职责及相关管理规定、工作措施、防范知识。

(四)完善公开机制。坚持定期对制发文件进行梳理,应当公开的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受理、承办、审核部门间的会商研究,依法依规办好每一件公开申请。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案事件等,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进一步提升。2016年,市公安局通过益阳市政府门户网站、益阳公安服务在线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和报纸、电视等载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786条,公开范围涉及行政法规、政府文件、警务信息等多方面的内容。其中,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1555条,通过益阳公安服务在线网站发布信息1095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时答复,办结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咨询、投诉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通过益阳公安服务在线网站等渠道受理处理投诉、咨询1135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上级部署要求和群众的期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与群众、企业需求的契合度还需进一步强化,公开方式、传播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拓展,定向、精准公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7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深化政务、警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改进加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着力提高精准、定向公开的能力。深化“益阳公安发布”和“益阳服务在线”平台建设,拓展在线办事服务项目,寓公开于服务,更好地方便群众。二是着力提高面向公众公开的效果。充分利用新媒体,丰富公开信息的展现形式,适应受众短平快的阅读特点;进一步推广走进警营、志愿者等互动式、体验式警务公开活动,提高公开效果。三是着力提高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继续深化公开内容,突出案件警情、办事办证等重点方面,及时规范公开办理进展、办理结果;围绕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做好梳理、解读、答疑解惑。

七、附表

益阳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378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9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3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2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368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77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6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