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6 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将益阳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益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益阳市鹿角园路155号;邮政编码:413000;联系电话:0737-4222132,电子邮箱:yysf4222132@163.com)。

一、 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区县考评内容,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落实。

(二)创新公开载体。充分发挥传统媒介作用,加强与益阳电视台的交流与合作,让媒体及时了解益阳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强法治益阳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与内容更新。进一步充实丰富益阳司法行政网内容,加强公开的全面性,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

(三)丰富公开内容。一是依托各区县市、机关各科室,加强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让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二是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三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局网站和益阳门户网及时公开我局收支预算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尤其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予以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017年度,我局在益阳门户网、益阳司法行政网、电视台、报纸等各级各类媒体上主动公开发布450条政务信息,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0条,包括机构职能3条、通知公告  45条、财政信息13条、人事信息1条、计划规划2条、重点领域信息16条;更新工作动态信息331条;答复在线咨询投诉15条;公开其他信息2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满足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工作人员认识还不到位,工作被动应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对某些工作内容存在保守思想。三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四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完善。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法,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培训,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推进益阳司法行政网站建设,完善版块设置,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水平和时效性。四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附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