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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

索 引 号:006466231/2020-63096 发布机构:市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2020-11-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直属事业单位

一、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主任:徐戍东    联系电话:0737-4212729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储备土地的年度储备、供应、拆迁、收支等计划;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负责储备土地的报批、收购、入储;负责储备土地的委托拆迁、监督、协调;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储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管护及临时利用;负责储备土地申报规划手续、拟订出让方案;负责组织全市储备机构名录的年度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组织申报和项目审查。

二、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

支队长:蔡鹏程    联系电话:0737-4211193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负责制定执法标准规范,开展执法稽查和培训;负责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的执法事项;负责市管区域执法事项;负责全市重大违法案件、跨区县(市)违法案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交办案件的查处。

三、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

主任:徐     联系电话:0737-4165995

主要职责:负责市级以上投资国土综合整治、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旱地改水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测监管、综合评估等工作;负责对县级土地整治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承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补充耕地抽查核实等工作。

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任:胡能灿    联系电话:0737-4223291

主要职责是:承办市本级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湿地调查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拟定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成果管理;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

五、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中心

主任:匡福球    联系电话:0737-4215925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的管理与协调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含高新区、东部新区)和市政府总承包大型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事务。

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主任:刘剑锋    联系电话:0737-4211192

主要职责是:负责自然资源信息系统、网络工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建设、管理、使用与运维。

七、市自然资源规划展示和档案馆

馆长:谌红良

主要职责是: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信息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统计;负责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市规划展示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站长:彭正文    联系电话:0737-4228906

主要职责:负责矿山地质环境和中心城区地质环境监测;负责对全市新征建设用地、新建矿山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对全市地质环境状况实施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

九、市自然资源测绘院

院长:叶江山    联系电话:0737-4236922

主要职责是:负责市级审批的建设用地的测绘工作;负责市级处理的违法用地的测绘工作;承办地籍测绘业务。

十、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主任:彭正文    联系电话:0737-4228906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矿产资源储量依法进行评审。

十一、市空间规划编制研究咨询中心

主任:温建华    联系电话:0737-4221366

主要职责是:负责市级规划技术服务、规划技术审查服务、规划政策研究、空间规划编制与维护、研究;负责统筹管理全市法定规划及基础数据的维护、动态更新,提供数据分析、地理信息服务等。

十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一分局

局长:汤春龙    联系电话:3688036

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心城区资阳辖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工作辖区内个人建房用地的初审和呈报,收取土地收益金,负责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和监督,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地质环境与地质遗迹保护等工作,协助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承办相关自然资源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核发工作辖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一书三证),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条件,负责受理项目改变规划条件的论证初审,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后变更规划建筑方案的初审和申报;负责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例会审核项目的初审;组织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负责工作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后监督管理,负责工业项目的规划核实;提出工业项目在竣工验收时未按规划要求实施的整改意见;负责规划公示工作,参与规划听证。

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所长:贺俊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

十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二分局

局长:杨程辉    联系电话:6789980

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心城区赫山辖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工作辖区内个人建房用地的初审和呈报,收取土地收益金,负责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和监督,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地质环境与地质遗迹保护等工作,协助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承办相关自然资源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益阳龙岭工业集中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核发工作辖区内建设项目一书三证),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条件,负责受理项目改变规划条件的论证初审,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后变更规划建筑方案的初审和申报;负责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例会审核项目的初审;组织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负责工作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后监督管理,负责工业项目的规划核实;提出工业项目在竣工验收时未按规划要求实施的整改意见;负责规划公示工作,参与规划听证。

益阳龙岭工业集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所长:贺恺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

十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局长:张     联系电话:6202091

主要职责是:负责益阳高新区辖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工作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和监督,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地质环境与地质遗迹保护等工作,协助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受理、审查、核发工作辖区内一书三证,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条件,负责受理项目改变规划条件的论证初审,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后变更规划建筑方案的初审和申报;负责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例会审核项目的初审;组织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负责工作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后监督管理,负责工业项目的规划核实;提出工业项目在竣工验收时未按规划要求实施的整改意见;负责规划公示工作,参与规划听证;负责组织益阳高新区规划例会工作。

十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新区分局

局长:丁静波    联系电话:  4617228

主要职责是:负责益阳东部新区辖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工作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和监督,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地质环境与地质遗迹保护等工作,协助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受理、审查、核发工作辖区内一书三证,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条件,负责受理项目改变规划条件的论证初审,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后变更规划建筑方案的初审和申报;负责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例会审核项目的初审;组织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负责工作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后监督管理,负责工业项目的规划核实;提出工业项目在竣工验收时未按规划要求实施的整改意见;负责规划公示工作,参与规划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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