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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06466231/2019-503395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19-07-2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主 题 词: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土地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动态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承担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区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指导协调建设项目征地事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范、指导、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贯彻实施地籍地政管理办法,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地政、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指导全市地籍地政管理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抵押和收购管理办法,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指导市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结 果;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依法管理权限内的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审核国家出资的探矿 权、采矿权价格评估结果;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探矿权监督工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9、 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治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管理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益阳市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市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2、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财政拨给的专项资金以及省、市财政拨给的其他各项资金的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

13、拟定和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办法和规定;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指导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共享、汇交管理和社会查询;负责不动产登记人员培训,负责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组织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建设用地科、地籍地政科、土地利用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科、地质勘查储量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科、不动产登记科、行政审批改革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16个行政科室。下设益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益阳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管理处、益阳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益阳市国土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益阳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益阳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益阳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益阳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11个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2、人员情况:我单位编制人数121个,其中行政编45个,后勤编制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65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个(经费自理编制3个后改为财政补助编制)。年末实际在职人数106人,退休40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决算、下属单位益阳市国土资源监察执法支队、益阳市国土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益阳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2

益阳市国土资源监察执法支队

3

益阳市国土资源档案信息中心

4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5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第二部分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总计2741.9万元,比上年同期2975.9万元减少234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专项工作经费减少。支出总计3737.9万元,比上年同期3701.9万元增加36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资调整。

二、关于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 年度收入决

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7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6.1万元,占86%;其他收入385.8万元,占14%。

三、关于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年度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7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2万元,占56%;项目支出1630.7万元,占44%。

四、关于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56.1万元,比上年同期2284.9万元增加71.2万元,增长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91.5万元,比上年同期3008.7万元增加82.8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资调整。

五、关于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06.1万元,比上年同期1934.9万元增加71.2万元,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36.7万元,比上年同期2658.7万元减少22万元,下降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万元,占 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万元,占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万元,占 0.9%

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 0.1%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503万元,占94.9%

住房保障支出51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1.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抚恤金;

3. 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经费;

4.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50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

5. 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9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支出5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七、关于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0万元,比上年同期35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4.8万元,比上年同期350万元增加104.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项目专项经费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54.8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454.8万元,主要用于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

八、关于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预算的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11万元,完成预算的5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的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62%。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因公出国(境)预算数估计不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11万元,占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占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占6%。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存在因公出国(境)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2个,2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因公出国(境)公务费用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4台

运行经费支出:2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用汽油费、汽车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2万元,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认真学习了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精神,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管理办法等,局机关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拟定绩效评价方案,根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形成绩效报告报送主管部门。根据年初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结合全年工作情况,我单位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完成较好。一是资金使用效益高。基本支出经费保障了人员工资、机关运转;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专项支出经费保障了国土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及上级交办的一系列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我局一方面要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争取一些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中;另一方面经费开支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度收入预算为1790.49万元,决算收入2741.9万元,支出预算为1790.49万元,决算支出为3737.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2万元,较上年1210.3万元减少670.1万元,减少55%。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决算数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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