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路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1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支出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益阳市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桃花仑西路827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222837;传真:0737-4245670)。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健立机制,不断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以顺利进行。

(一)健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也在政务窗口和本单位内部设立受理点,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在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林德华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同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次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2015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骤。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

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并完善了《益阳市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益阳市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预审制度(试行)》等制度,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点、受理程序及处理方式方法等,确保每个步骤顺利衔接,按时提供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公民依申请公开,可以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口头答复并提供相关的政府信息,无法当场答复的,经相关业务科室核实后予以书面答复。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省公路管理局网站、市政府网站、市公路管理局门户网站、项目建设工地现场、市政务中心公路局窗口、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我局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本局机构信息、各类通知公告、规划动态及规划公示等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我局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编目,重点更新了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规划、党务信息、政策法规、公路建、养、管业务信息等,及时调整局领导分工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40多条,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0多条。

2、公共查阅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指定查阅点为局办公室和市档案局,市民可以到我局办公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查阅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其他便民资料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以及印发政府通告、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跟踪报道公路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全年悬挂治超工作宣传条幅、标语600幅发放致司机朋友公开信10000多份,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4人,其中2人为专职工作人员,其余2人为局办公室和法规路政科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遇有重大问题,逐步逐级上报有关领导。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年内因信息工作需要添置办公用品、日常工作消耗等共支出50000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任何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由于没有受理申请,所以暂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5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此外,我局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等)。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三公经费和路况信息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和健全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