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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9-02-19 09:3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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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

2018年,益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南,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统揽,以将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目标,按照既定部署精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为全市社会经济实现又快又好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一、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高度关注,市委书记瞿海和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值恒多次听取市委法治办、市政府法制办和司法局的相关工作,明确提出将我市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目标体系。2018年3月底,张值恒市长在全省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现场典型发言,全面推介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举措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切实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人述法制度,在2018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工作部署中,将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了年度述职内容。2018年底,我市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启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不管机构如果调整,职能如何整合,我市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力度不能减,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定动作不能少,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准不能降。

三是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导力度。为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市于9月底至10月上旬利用“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评估的契机,由市政法委、市委法治办、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以及市政协相关委室组成联合评估督导组,对全市的法治建设工作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式”排查评估与督导并将整体情况进行了详细通报,而且此次督查的结果已作为2018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为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我市积极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全面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在12月“国家宪法日”活动中,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宪法》并研究部署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市人民政府2018年全年共举行了11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2018年3月25日至31日,我市按照市委组织部年度干部专题调训计划,组织全市法治建设骨干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益阳市法治骨干专题培训班,各区、县(市)分管区、县(市)长,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市、县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市、县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等共130多人认真学习了以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要求、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人民调解与公共普法等内容为专题的法治培训。

五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2018年元月,我市分别向省人民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同时该《报告》在益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也按照要求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报告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照要求,我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将于2019年2月底向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018年我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抓手,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排全省前列,行政许可事项为全省较少市州之一,权责清单融合在全省率先推进实施。

一是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发布了《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机构,市直36个单位设立了放管服改革科或行政审批改革科,调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编制6名,为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按照“清楚、明了”原则,在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梳理出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721项,指导审批部门编制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将公益事业服务事项纳入省平台统一发布。组织10家企业对有关供气、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电视、公共交通等民生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共计58项, 2018年11月底在省平台统一发布。加强政务网站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事项网上可办率,目前全市网上可办率达到98.36%。

二是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于2018年3月、12月对全市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两轮清理并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共计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事项共19项、下放2项、新增3项、调整40项,并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缩短至低于法定时限三分之二以内甚至更低。

三是率先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情况,对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进行了调整,并逐一明确了行政职权运行各环节对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2018年7月份,市政府印发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实施权责清单两单融合,经梳理调整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包含行政职权2633项,其中行政许可106项、行政处罚1927项、行政强制146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确认44项、行政奖励36项、行政检查159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183项。

四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指导督促市直相关部门落实《市政府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决定》,涉及清理15个市政府部门8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第三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2018年3月份,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16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截止目前,共完成三批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43项。

五是清理取消一批证明(盖章)材料。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我市认真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材料,2018年3月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取消和保留证明(盖章)材料清单的通知》,取消证明(盖章)材料52项,公布保留71项。

六是公布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市政府部门及部分中央、省驻益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重新进行梳理,2018年4月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益阳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共公布36个单位公共服务事项269项,其中依申请类95项,主动服务类174项。

七是积极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认真落实改革要求,2018年11月份,印发了《关于公布益阳市市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公布市级“四办”事项806项,可实现马上办事项254项、网上办事项801项、就近办事项52项、一次办事项804项,在市政府门户、市编办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面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一是全面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好政府立法在规范行政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上的制度牵引效应。2018年1月份我市出台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2月下旬完成《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审定,4月20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9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2018年11月5日,我市《益阳市中心城区资江风貌带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年底《益阳市大通湖湖泊保护管理办法》已审议通过并将于近期内发布施行。

二是全面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核把关,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讨论通过。全年共对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草案40余件进行审查,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20余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报备制度。全年共“三统一”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50余件、市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43件。积极主动接受省政府和市人大的监督,及时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报备。全年市人民政府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43件,并按月报送了报备目录。开展好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先后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对涉及商标、“放管服”、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设定证明事项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并报送省人民政府。清理后,目前我市重新公布和确认继续有效的278件规范性文件纳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网上动态有效期管理系统管理。

三是做好政府涉法事务处理工作。认真做好政府民商事合同法律审查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中心工作,认真对市政府作为签约主体的重要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把关,先后对天意木国项目等涉及合同标的总额越过300亿元的30余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合同文本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核把关,有效防控法律风险。认真做好政府涉法事务处理的法务工作。先后为涉及到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国资处置、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融资担保、违法建筑拆除等40余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对80余份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以及市办公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查,为全市的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做了大量的法制保障与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18年年底,市委市政府完成了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全年包括市政府法制办在内的法律顾问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舆情处置等,全年市政府法制办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先后为市委、市政府提供400余条法律意见。

五、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落实《益阳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10月底,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执法情况报送制度、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督查。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检察建议书制度。出台《益阳市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支持配合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公益性诉讼工作。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益阳市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目前全市经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共12000余名执法人员获得了《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四是加强对重点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召开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及时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研判,组织相关部门对执法案卷进行互查互评。

六、全面化解行政争议纠纷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积极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出现被省人民政府责令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形。2018年全年市政府本级共受理55件行政复议申请,立案受理42起,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在所有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因办理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办案公正,市政府本级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没有出现一起被人民法院依法纠错,无一件案件被法院撤销,更没有引起群体性事件。

二是全面推广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根据省人民政府要求,从2018年6月份起,我市全面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该平台推广以来全市通过行政复议平台办案达90余件。

三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做好应诉答辩工作。全年我办共收到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29件,其中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7件,二审案件9件,再审案件3件。在所有应诉案件中,我办本着尊重法律的原则,积极配合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所有行政应诉案件都做到有诉必应、积极答辩、按期出庭。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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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作者:益阳市人民政府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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