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0 23:09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主线,以企业、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增强工作实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工作成效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落实。2014年初,我市印发了《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益政办函〔2014〕26号),对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益政公办〔2014〕1号),明确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责任主体,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分别纳入了《2014年度区县(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益政公办〔2014〕2号)和《2014年度市直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益政公办〔2014〕3号)。9月1日至8日,我市组织专门人员对55个市直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上门指导和督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4〕164号)后,我市迅速部署,下发了《关于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急通知》(益政公办〔2014〕10号),要求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各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按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完成了重点信息专栏设置及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发布、更新了相关政府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深化。市政府门户网开设专栏,及时公开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同时,各部门网站更加全面、详细地公开了相关信息。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由市审改办牵头,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发布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新增、取消、下放、暂停、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市政府令〔2014〕3号)和《关于公布市本级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和新增、取消、下放、暂停、调整和保留的管理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4〕23号),市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70项,管理服务事项63项。市审改办公开了市本级行政审批汇总清单;涉及公布保留行政许可、管理服务事项的42个单位分别公开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我市被列为全省唯一的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市,行政审批项目经清理后,在全省14个市州中是最少的一个市。同时,由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正在对行政许可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对办理时限进行缩减。二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警支队等10多个单位公开了行政处罚动态信息,重点公开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信息。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连续3年及时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二是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市直49个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分别公开了2013年财政决算、2014年财政预算及部门“三公”经费信息。三是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分月度及时公开了2014年1月至11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四是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交警、海事、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重点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和相关单位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人防和消防预警报警系统建设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进行了公开。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分4批公开了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公开了《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出台并公开了《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2014〕1号);2012年来发布征地拆迁公告、告知书360余份,均同时在网上公开;2013至2014年网上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20多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及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二是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今年发布保障性住房动态信息51条,公开国家、省、市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棚户区建设管理等法规文件28个;公开了2014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四大专项行动”方案,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方面信息9条。我市资阳区的棚户区改造因公开到位,得到国家住建部的充分肯定,“资阳模式”在全国推广。三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政府采购有关情况及时予以公示公告,2014年共发布政府采购公告3916条。四是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加强了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信息的公开,主要包括重大项目规划情况、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审批信息、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项目监管情况等。2014年公开工程建设审批信息35条,工程监管信息20条,工程招投标信息600多条。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科研项目信息公开。2014年在政府门户网公布科研重点信息87条,其中公开项目立项信息56条、项目验收信息19条、科技资金信息12条。二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了全市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公示了市直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和市区及各区县(市)城区接种点,对中心城区主要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指南和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收费标准进行了网上公开。我市采取创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示范点的办法,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其中医疗卫生单位的市级办事公开示范点11家,区县(市)级示范点26家,并在全市将示范点的办事公开目录和办事公开指南在政府门户网公开。三是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分200多次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供求职等信息5000多条。四是社会保障信息公开。2014年公开了社保、医保、低保等社会保障方面动态信息8条、法规文件11个、办事指南信息47条,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进行了重点解读。2014年,我市挤出资金2000多万元专项用于基层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5.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每月及时更新发布月度环境质量报告、大气质量报告和水质量报告,今年已累及发布10期共30份环境监测质量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包括环评报告、项目内容、环境影响、环评批复等),近两年共公示30多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加强环境污染防治,2014年已公开5个涉及重金属废水污染企业的防治工程项目验收信息,发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3期,公开1起电磁辐射投诉处理情况和收储9枚废旧放射源的动态信息,公开2例环保行政处罚案。二是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今年累计发布安全生产预警及动态信息11条,事故快报7条,重大假日期安全周报3期,事故调查信息11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场所曝光通报19次。三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了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专项大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公开了16起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公开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法规文件。四是信用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对接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分批次及时公开了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发布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名单公告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及时。通过市长热线、益阳舆情在线等专栏,及时了解公众心声和社会意愿,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年内市本级召开新闻发布会34次,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信息及重要信息,及时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传播主流声音。大部分单位通过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载体,及时发布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到位。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后,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办理。年内市本级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8例,各级各部门共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5例,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100%。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发生1起,因答复主体适格、公开内容完整、办理程序到位,省人民政府已依法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五)制度建设和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我市从2008年开始,市编办“三定”方案明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与市政务中心合署办公,授权市政务公开办承担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代市政府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设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应诉机构,发布了《益阳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督查通报和检查考核制度,落实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中国·益阳政府门户网在省信息化办的指导下改版和新设栏目,把网站建设与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紧密结合,紧紧抓住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开、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逐一进行公开,有力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的人员培训和法理意识还需要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1.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澄清。

  2.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分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加强调度,分管领导跟踪督办。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对牵头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形成具体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有效推动财政、民生、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保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责任部门按照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公开事项,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在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落实答复主体和责任,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3.规范信息发布。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公开信息前,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发布重要的政府信息,做好深入解读的工作预案。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的回应工作。

  4.强化平台建设。规范建设政府和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加强市、县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和资源共享,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畅通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热线电话、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公开渠道,满足不同群体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

  5.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报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6.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积极配强、配齐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市本级在2015年年初决定组织市直部门所有从事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人员进行一次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信息公开主体适格、程序依规、内容合法,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和送达到位。

  (三)工作措施

  1.抓考核促提高。把政务公开纳入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继续将年度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完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利用。及时总结考核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2.抓制度促规范。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3.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专项监督,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在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监督形式。三是规范监督员队伍建设,完善监督员工作机制,发挥监督员作用,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抓重点促深化。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和重点环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力度。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使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