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 阳 市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益土网挂字〔2020〕1号
经益阳市人民政府、南县人民政府、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县自然资源局、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县自然资源局、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2019(挂)字-42号地块 |
资阳区茂源路北侧、利达路西侧 |
11097.7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建筑层数:1-6层 |
50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建筑物已拆除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长春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100 |
495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2019(挂)字-41号地块 |
资阳区文昌路西侧、利达路东侧 |
23358.54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建筑层数:1-6层 |
50 |
红线外“三通”,红线内建筑物已拆除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长春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
285 |
1415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者2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南县2019(挂)字-K017号地块 |
南洲镇鸿雁湖公园东北角,土地四至:东至沿湖路,南至鸿雁湖公园,西至人行通道,北至宋田路 |
36811.2 |
商服住宅用地(商居比:≤2:8) |
建筑密度:≤22%、容积率:≤2.6;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m |
商服40年,住宅70 |
净地出让 |
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由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现状腾地给受让人 |
2900 |
14352 |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赫山区2019(赫挂)-053地块 |
位于衡龙新区文明路南侧、银城大道东侧 |
33363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 |
建筑密度:30% D%≤50% ;容积率:1.0≤ FAR≤2.0; 绿地率:10≤GAR≤20%; 建筑限高: 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
220 |
1055 |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赫山区2019(赫挂)-052地块 |
位于衡龙新区文明路南侧、银城大道东侧 |
33244平方米,以地籍核定为准 |
工业 |
建筑密度:30%≤ D%≤50% ;容积率:1.0≤ FAR≤2.0; 绿地率:10≤GAR≤20%; 建筑限高:H≤24米 |
50 |
三通一平 |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衡龙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 |
220 |
1051 |
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 月28 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20年 1月 29日 8 时至2020年2月7日 10时(每宗地向后顺延10分钟)
3、竞买保证金到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5日16 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陆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挂牌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地块,出让契税、出让方与受让方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水土流失保持设施补偿费(仅限南县2019(挂)字-K017号地块)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益阳日报等媒体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方式: 0737-4119290(熊先生、王先生)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县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