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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房屋和市政工程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一律不得复(开)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2-14 08:4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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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下发通知,要求房屋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复(开)工。 根据要求,企业复(开)工必须严格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开)工方案,明确复(开)工计划、步骤、时间及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员,报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和住建部门备案。

(二)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因疫情等原因不能到岗的,必须安排其他人员到岗。

(三)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建立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质安监站以及定点医院的联防联控机制。

(四)项目复(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消毒。复(开)工后,对主要场所消毒每天不少于3次。

(五)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工地现场须设立临时隔 离观察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工地食堂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

(六)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组织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督促现场人员按 要求做好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七)在建工地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须建立健康台账,自项目复(开)工之日起,每天向当地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为支持和推动工地工地有序、安全复(开)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加强指导和审核把关的同时,还一并推荐了在建工地预防性消毒措施,提出了重要部位和物品的消毒方法。房屋和市政工程复(开)工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督促其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停工,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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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质量安全科作者:责任编辑: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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