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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06466311/2021-1453487 文号:益政办发〔2021〕5号 统一登记号:YYCR-2021-01003 登记日期:2021-09-22 发文日期:2021-09-22 信息时效期:2026-09-22 所属机构:益阳市政府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益阳市司法局


YYCR-2021-01003

 

  

益政办发20215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全力加强我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3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施水安全战略为抓手,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水库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农业灌溉、生态改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和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现代化新益阳提供坚强水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22年年底前,有序完成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对病险程度较高的水库,抓紧实施除险加固;2025年年底前,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计划任务;对十四五期间每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探索实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完成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1.建立安全鉴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完善注册登记水库历次除险加固验收时间和安全鉴定时间,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安全鉴定办法严格推行安全鉴定制度,并及时在水利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更新。2.规范安全鉴定工作程序,进一步优化安全鉴定程序,强化鉴定成果核查,提高鉴定成果质量。3.完善水库退出机制,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少、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经过充分论证后进行降等或报废,并同步解决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相关问题。4.加快推进全市电站水库(柘溪电站水库、修山电站水库、马迹塘电站水库、东坪电站水库、株溪口电站水库、晏家电站水库、三联电站水库、山口电站水库、罗溪二级电站水库、通溪电站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电站水库管理公司

(二)水库除险加固

十四五期间,对列入规划的中型病险水库及时进行除险加固;解决存量小型病险水库和新增小型病险水库存在的问题,按照安全鉴定及核查发现的问题,据实、逐一进行除险加固,实现水库有险必除。1.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开展前期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2.在开展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统筹开展水库管理设施和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消除水库存量隐患,补齐水库管护短板。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水库运行管护

1.依法依规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进一步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防汛抢险等工作,逐库制定病险水库控制运行措施,逐库修订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抢险物料。2.按照应检尽检、有险必除、应改尽改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病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消除,避免水库久病成险3.积极创新管护机制,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明确管护责任,探索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2021年年底前完成30%2022年年底前全面推进。4.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和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划定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推进水库确权登记。5.按要求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水库下游生态流量管理,及时清理处置坝前漂浮物,规范水库的生态环保监管。[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水库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20236月底前完成水库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所有小型水库的雨水情监测站网,共596座;完成小1型和坝高10米以上且库容2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共201座;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将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信息接入益阳市智慧水利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辖区内水库除险加固与运行管护责任主体。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218号及湘政办发202130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相关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行动实施计划以及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科学制定年度计划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十四五规划实施的138座水库情况,根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实施项目。抓紧做好今年实施的26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等施工准备工作,9月份全面开工建设,益阳高新区2座水库按湖南省水利厅专项要求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其他水库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22024年每年开工建设35个项目,共计完成105个项目,其余7个项目和十四五项目扫尾及总结2025年完成。列入当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务必在上一年10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及县级相关审查,11月中旬按权限完成所有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和报备工作,未按时完成批复和报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实施计划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合理编制设计方案各区县(市)在组织编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时,要统筹把握本辖区内年度除险加固项目投资总额,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和投资规模,特别要对管理用房规模、上坝公路的长度和标准以及坝体灌浆的必要性进行科学、客观地分析,剔除不必要或效益不明显的建设内容,确保资金用在刀刃处,确保除险加固一处、销号一处。原则上同一县级行政区内同一年度实施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水利部、财政部确定的测算投资总额,确需超过的,由县级自筹解决。组织实施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项目建设设计方案时要根据技术导则和有关标准规范,因地制宜、科学规范进行设计。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规范审查审批流程各区县(市)应加强水利、财政、发改等部门统筹协调,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及审批事项。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县级的技术帮扶指导,建立水利为主、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批机制,杜绝重复审批。经省级核查纳入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项目库的小型水库直接开展初步设计,不再编制和审批相关专题,不再进行立项审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由市级组织技术审查,审查以水利部门为主、财政及发改部门参与,其中小1型水库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市级负责审批,小2型水库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市级进行技术审查、县级审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应先进行县级相关评审,按照《湖南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959号)第十五条关于水利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下级相关部门不再审批和评审,包括不再进行招标前的招标控制价评审的要求,对市级技术审查后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方案不再进行相关审查和评审,按权限完成批复后报省级备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部门监督指导市水利局负责按照省水利厅部署要求,编制年度计划,建立项目库,制定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对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电站水库管理公司要结合职能,切实加强对所辖水库大坝的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省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投资。市财政局负责监督指导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协调落实省级以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经费,负责安排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的运维经费。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电站水库管理公司

(六)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参建单位依法各负其责的质量管理体系。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勘察设计、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严禁转移、侵占和挪用建设资金。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和项目调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规定任务前提下,可在县域内不同水库项目之间进行调剂使用。项目实施单位要在安全鉴定及核查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据实设计,合理确定投资,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使用资金,严禁报大建小。各级财政、发改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利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指导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完工并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后核定的结余资金,由同级水利部门商财政部门统筹用于其他急需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水库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推行集中建设管理。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强、项目分布散、单项投资小、运行维护难度大,各地可在统一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集中采购、集中建设模式,或者委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实行代建制或总承包制。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完成十四五时期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的基础上,选取基础条件好、交通方便的水库进行示范创建,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通过打造网红打卡点、建设文化特色水库等方式,提升水库综合效益,利用经营收益承担水库部分管护费用,推进水库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管理体系、全市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评价范围及对县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行考核成果和资金安排挂钩的奖惩激励机制。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稽察等作用,督促有关地方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确保按期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任务,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监管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水利局)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益阳军分区。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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