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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7-10 18: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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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交发〔2020〕71号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从严整治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益阳市监察委员会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益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公管委〔2020〕2号)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附件:交通建设领域违规招投标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23日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益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益公管委〔2020〕2号)和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产业项目大促进”活动有关要求,我局决定于2020年6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格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管,维护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遏制、查处、纠正交通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依法招标、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黑恶势力干涉以及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法合规和廉洁公正,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管制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长效机制。

二、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2018年至今的所有必须招标的新改建公路、养护工程、农村公路项目。整治内容有:

(一)建设单位未按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依法必须招标而规避招标或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问题。

(二)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公示的问题。

(三)未按有关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四)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的问题。

(五)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

(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对投诉举报不处理的问题。

(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等违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印发我市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按要求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并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7月~10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交通单位对2018年以来各自管辖的交通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施工等招标投标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全面集中整治,坚持边查边改边完善的原则,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暂未造成既成事实的,应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已造成既成事实、无法做实质性修正的,应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可控、有效的措施,避免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交通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市局专治办。市局将通过查看台账资料、走访调查、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考核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在市公管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市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实行“双主任”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承杰、局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段芝英任主任,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副组长、局办公室、基建科、计统科、公路管理科、农村公路建设科、法制科、局机关纪委负责人为专班人员,办公室设局基建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职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交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各单位专项整治方案和专班人员于6月30日前报市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交通单位是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做好部署安排和统筹谋划,切实防止走过场和流于形式。纪委监委承担监督检查和督促推动职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交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整改到位,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整治工作。

(三)严格执纪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检查核查,深挖细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机关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重要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加大对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查一批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领导干部,严查一批违法犯罪的市场主体,严查一批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评标专家。

(四)加强标后监管。落实标后管理、监督工作责任。招标(采购)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全面开展招标投标项目标后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项目招标(采购)人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建立对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到位率考核制度,强化对监理单位、中标单位的考核管理。加强对偷工减料、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查处力度,突出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五)落实履责监督。市局将加强督促检查,根据市专项整治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开展定期调度和“四不两直”督查,大力宣传和推介好的做法经验,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进行重点督办和约谈提醒。对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责令重新整改,并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交通单位要按以下时间节点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市局专项整治办公室,6月30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和专班人员,7月30日前上报项目招标情况表,7月至11月每月25日前上报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问题台账,11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情况报告,联系人:薛浩伟,电话:13973713955,邮箱:14896957@qq.com。

益阳市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问题投诉电话:0737-4208622。

附件:1、《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表》

2、《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问题台账》

益交发〔2020〕71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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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交通运输局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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