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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9-11-05 16:4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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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19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农业农村部建立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农质发〔2018〕10号)文件;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建立了“湖南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30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18〕154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湘农办质〔2019〕180号)等相关文件。国家和省政府部署安排了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措施,制定了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起草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一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30号)对我市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二是《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农质发〔2018〕10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18〕154号)对我市农产品实行质量安全追溯和加强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强制性要求;三是《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湘农办质〔2019〕180号)制定了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的办法。

三、起草经过

一是围绕编制《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组织学习,深入讨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科室单位认真学习了部、省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并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二是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结合部、省要求,明确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推进计划。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务求实效。在初稿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到安化县、桃江县和南县进行了调研,征求了当地政府部门和部分企业的意见;向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供销合作社、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部门征求意见,收集并整合各单位的建议,进行了合理修改。

四、该《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工作目标。总的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将我市省级以上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品牌,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和注册商标农产品,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实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和赋码标识;全市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在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完成注册。其中,2019年目标是:以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一县一特”品牌为重点,制定“身份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地方标准30项以上;完成我市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两品一标”农产品实行“身份证”管理和赋码标识;完成我市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品牌、“两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注册。2020年目标是:完成我市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品牌、“两品一标”农产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和赋码标识;针对纳入“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制定推广农业技术规程规范的地方标准50项以上,新增50家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200家以上生产加工企业实现“身份证”农产品网上销售。在境内外农业展会设立展销专区,加强农产品“身份证”品牌集群营销。完成我市60%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注册。2021年目标是:完成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注册商标农产品实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和赋码标识;基本完成制定“一个品牌、一套标准”,“身份证”农产品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200家以上“身份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实行“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普遍实现网上销售,有力推动线下交易,“身份证”赋码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通过持续宣传,农产品“身份证”品牌得到消费者认同,美誉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我市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在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注册。

(二)明确了重点任务。一是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和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我市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都能在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实现信息查询,我市实施 “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都能在湖南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上查询和线上线下交易。二是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以我市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品牌、“两品一标”及注册商标农产品为重点,全面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确保纳入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有标可依、按标生产。三是建立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可追溯农产品和“身份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确保纳入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四是建立农产品“身份”追溯体系。对实行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进入流通市场,以二维码为主要追溯载体,全面实行赋码标识。消费者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通过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和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门户检索,即时获取农产品追溯信息和“身份”信息。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可追溯农产品和“身份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六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宣传推广体系。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应用技能,提高农产品“身份证”品牌美誉度和公信力,推进我市“身份证”农产品走出去。七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制度保障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将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身份证”管理和赋码标识作为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获得各级政府扶持的前置条件。

(三)明确了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推广;明确了部门责任清单,强化部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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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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