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规划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全市城市查违控违拆违工作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负责中心城区已经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

(三)责中心城区规划重大案件和跨区案件的指导、协调。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是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综合科、法制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均为副科级),设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另临聘人员5名。年末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5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收入总计788.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8.39万元,增加68.51%;支出总计788.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8.39万元,增加68.51%。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2018年城市维护费专项审批到账,又按程序拨付三区违章建筑拆除经费;二是市铁锤行动领导小组20183月成立后增加的行动经费。

二、关于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655.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6万元,占78%;其他收入144.3万元,占22%

三、关于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454.12万元,基本支出398.86万元,占87.83%,项目支出55.26万元,占12.17%

 四、关于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0.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7.62万元,增加67.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10.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7.62万元,增加67.6%。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2018年城市维护费专项审批到账,又按程序拨付三区违章建筑拆除经费;二是市铁锤行动领导小组20183月成立后增加的行动经费。

五、关于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0.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7.62万元,增加67.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1.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72万元,增加16.04%。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2018年城市维护费专项审批到账,又按程序拨付三区违章建筑拆除经费;二是市铁锤行动领导小组20183月成立后增加的行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3.79万元,占95.58%;住房保障支出17.30万,占4.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373.7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务费、项目支出査违控拆违工作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7.3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公用经费支出6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益阳市铁锤行动领导小组20183月成立后增加的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72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财政拨款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市铁锤办行动经费。

 

八、关于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4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4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规范公务车辆使用,降低车辆运行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书的主要原因:市铁锤行动领导小组20183月成立后增加的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2台,运行经费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九、关于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支队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支队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以来,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益阳市整治违法建筑“铁锤行动”方案》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任务,坚持“文明执法,服务于民”新发展理念,以实现“新发违建零增,存量违建逐步清零”任务目标为抓手,完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和违法建设治理体系,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现益阳市存量违建处置率达到80%(铁锤行动三年工作方案要求),为打赢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提供科学管理与服务保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我支队年初预算安排收支467.38万元,决算为788.9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政策增加人员经费;二是2017年、2018年城市维护费专项审批到账,又按程序拨付三区违章建筑拆除经费;三是市铁锤行动领导小组20183月成立后增加的行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64万元,较上年增加25.19万元,增加37.8%,主要原因是:市铁锤行动领导小组20183月成立后增加的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 单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背景。

(二)  项目目标。

(三)  主要内容及预算支出情况。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  评价范围和目的。

(二)  评价指标体系。

(三)  评价方法及实施。

(四)  评价结论。

三、  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四、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五、相关建议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市规划执法支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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