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点击数: 时间:2017-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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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司法局: 现将我局《关于落实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司法局 2017年6月28日
关于落实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落实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司发通〔2017〕1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的自觉、自律,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施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应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 (三)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为了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比例为辖区内机构数的5%,抽查频次每年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法律服务机构,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不局限于随机抽查。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守法的自觉性。对依法需由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各职能科室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失信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要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如法网、益阳市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方面的配套衔接,重点抓好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的相互联动,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抓紧制定方案。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要按照市级方案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宣传和督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检查工作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益阳市法律服务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附件: 益阳市法律服务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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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司法局法规科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