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司许[2019]6号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李见兴、肖志勤] |
点击数: 时间:2019-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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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司许〔2019〕6号
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李见兴、肖志勤: 你们于2019年10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7日。 请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办理延续手续。
益阳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11日
抄送:安化县司法局、益阳市辰峰司法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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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