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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践行“枫桥经验” 赢得花红果硕
点击数:    时间:2020-03-09
     

 

益阳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成立5年来,成功化解医疗纠纷372起,调处成功率98.6%。在承担全市40余家医疗机构纠纷调处工作中,践行“枫桥经验”,大幅降低了医闹事件的发生,依法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该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涌现了“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等先进个人。

奋战8个日夜 调处跨省纠纷

2019年3月20日,一名产妇在市内一家医院分娩过程中突发病危,经抢救无效死亡。该院专家分析为羊水栓塞致死。但产妇家属不接受。该中心闻讯后立即派调解员周宏、刘志超赶赴现场调处。死者家属情绪激动,50多人在医院门诊大楼吵闹不休,向医院讨说法,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调解员调查得知,死者和她丈夫均系外省居民,纠纷调处难度增大。

针对此况,调解员一方面与死者家属沟通,安抚家属情绪,另一方面马上与公安联系,速派干警掌控现场。同时组织医患双方代表召开现场调解会。会上,调解员宣讲医疗纠纷调处的相关法律、政策,指明了医疗纠纷处置的路径,告诉死者家属依法理性维权。

死者家属陈述:朱某系足月孕妇,产前检查均正常,产程中出现了2次出血,并向医生反映,医生说没有问题,以致突发病危致死,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赔偿200万元。医方认为医护人员在整个医疗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朱某系羊水栓塞并发症死亡,此症无先兆症状,起病突然,来势凶猛,死亡时间快,救治几率小,医院已尽力抢救,没有责任,不存在赔偿。医患双方各抒己见,意见难于统一。

第二天,部分家属手捧遗像,身着孝服跪于医院门诊大厅喊冤,虽经公安劝退,但后又连续发生几次。市医调中心主要负责人和调解员毫不气馁,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坚守现场做工作,与死者家属一次又一次交流、沟通, 8个日夜的调处,深深感动了医患双方。3月27日医患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一起跨省重大医患纠纷终于调解成功。

攻坚两个日夜 化解特殊纠纷

不久前,益阳一家精神病医院正、副院长等3人专程来到市医调中心,赠送一块牌匾,感谢医调中心调解员连续奋战两天两夜,成功化解一起精神病人意外死亡纠纷案。

患者李某系朝阳办事处村民,因“精神病发作”入住精神病医院。治疗月余后,患者反映头痛,头晕、发烧、恶心、呕吐,医方对症治疗,病情好转。但随后医生查房时,发现患者颈动脉无明显搏动,没有呼吸,没有体温。医方会诊后认为心源性猝死。死者家属质疑医方看护不力,出现重病时未及时通知家属,致使患者不明原因、不明时间死亡,要求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30万元。

市医调中心接到医院报案后,速派周银华、姚硕儒前往医院进行调处。据医方介绍,死者有2个女儿,有不同程度遗传性精神病。患者生前系朝阳办事处低保特困户,患者死亡当天,因患方所在地镇、村两级领导未能到医院协助处理纠纷,患方家属系特殊人,不便沟通,调处工作异常被动。

医方对症治疗,患者意外死亡,医方认为诊疗遵常规,无明显过失,如患方坚持要赔30万元,必须进行尸检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患方拒绝尸检和鉴定。

为解决上述难题,调解员请求患方所在镇、村两级领导前来,听取医方就患者住院治疗及死亡情况汇报,协助做好患方维稳工作。针对患方提出“不明原因、不明时间、未及时告知病情”等与院方深入交流。由于患方拒绝尸解与医鉴,坚持选择调解,市医调中心调解员将类似案例法院判决原则及结果,向医患双方细心宣导。医方最终从“人道主义援助过渡到医疗过失补偿”,拿出相应补偿资金。

两天两夜,调解员以辛勤工作化解了这一涉精神病患者的医患纠纷。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