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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推荐的通知
点击数:    时间:2019-12-12
     

 

各县(市、区)科工局,赫山、资阳区科技局,高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推进我省技术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组织开展我市2019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单位请对照省科技厅通知(附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我局进行初步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推荐。

要求:

1、市级接受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到期网上未正式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推荐。

2、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省科技厅通知,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已注册除外),按要求填报申报书及有关附件。

3、安化县申报项目,经县科技部门审核、会同财政部门汇总后,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并抄送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

4、确认推荐后,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报送给我局高新技术发展与成果转化科。

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4楼409室

联系人:舒  斌

联系电话:4205038

 

附件: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推荐的通知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推荐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湘江新区管委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本科院校,中央在湘和省属科研院所,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推进我省技术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决定开展2019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后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技术交易类

1.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技术输出方):对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含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等,2018年内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将本单位的应用科技成果在湘进行转移转化的活动,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20万元以上。

2.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接(技术受让方):对在我省注册的企业,2018年内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承接省内、外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活动,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10万元以上。

3.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对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技术输出方),综合其2018年内为省内技术受让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活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100万元以上。

(二)政务服务类

1. 科技成果登记服务:对受托开展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服务点,综合其2018年度科技成果登记服务情况,包括科技成果登记的总数量、有转化需求的成果征集数量及推荐进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的数量等。

2.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对受托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与统计的服务点,综合其2018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情况,包括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总份数、技术交易额及相对上年度的同比增长情况、组织吸纳省内其他市州技术合同的情况等。

(三)综合服务类

1.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对从事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综合其2018年度按标准完成科技成果评价的总数量、出具的标准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在技术交易、产品推广、市场投融资等方面的采用情况等。

2. 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对从事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的机构,综合其2018年度开展技术成果信息推送、协助征集并进行技术(融资)需求挖掘、组织开展技术供需(投融资)对接活动等各类中介服务活动的成效等。

3. 技术转移培训服务:从事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的,综合其2018年度开展非营利性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培训、科技成果登记业务培训、技术经理(经纪)人培训等技术转移业务培训活动的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应为我省行政辖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或法人内设机构,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能够提供企事业法人登记注册证等必要的证件及复印件,法人内设机构须递交主管部门同意建立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有造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管理)。

2. 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3. 申报技术交易类的单位,技术交易各方(技术转让方、技术受让方、交易中介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4. 申报科技成果登记服务类、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类的单位,应是各服务点所在地科技行政部门事务性工作委托下放单位,须提供有关文件或业务委托协议。

5. 申报综合服务类的单位,应为省内国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创新驿站(含区域站点和基层站点)、根据《关于征集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要求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经各市州发文认定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优先支持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入驻中介服务机构和积极服务省创新挑战赛、创新创业大赛的中介服务机构。

三、申报、推荐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推荐时间

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受理,分批核查评审(原则上一年两批)。

2019年度第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题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7日。第二批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

(二)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申请单位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已注册除外),按要求填报申报书及有关附件。

2. 初审推荐。省科技厅不单独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市州项目经市州科技局审核,并会同财政局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省直管县市项目,经县市科技部门审核,并会同财政部门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并抄送属地市州科技局和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在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全省性科技行业协会的项目,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推荐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并负责,进行现场核实后根据初审结果向省科技厅推荐。

3. 材料报送。初审推荐后,申请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报送给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汇总后,将推荐文件、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科技厅,将推荐文件、汇总表一份报送省财政厅。

四、咨询方式

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项目执行处室咨询电话:0731-88988883(成果处)

项目受理中心详细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

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 编:410013

附件:1.《2019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技术交易类)申报表》

2. 《2019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政务服务类)申报表》

3. 《2019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综合服务类)申报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5月14日

 
     
     
来源:资阳区科技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