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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联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时间:2020-06-30
     

 

益油治联〔2020〕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经市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同意,现将《益阳市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益阳市商务局代章)

2020年6月28日

益阳市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商函〔2019〕167号)精神,巩固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6个月的成品油市场“自流黑”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非法加油站(点)(以下简称“自流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非法计量和偷税漏税等非法经营行为,建立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集中整治+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市成品油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无证照经营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或证照过期仍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整治非法储运、改装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移动橇装加油装置等行为。

(三)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非法经营低标、非标和走私油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油品等违法行为;非法勾兑成品油、“以次充好”等经营行为。

(四)整治加油站(点)计量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破坏加油机准确度、伪造数据等行为。

(五)整治从非正规渠道进货及偷税漏税行为。包括通过第三方平台采购,由贸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分销时将油品以无票价格进行销售、采购地炼厂未税油品等行为;不开发票、少开发票、串票、虚开发票等行为;炼油企业和加油站(点)无票销售、成品油纳税申报销售量远低于实际销售量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8日至7月3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举措。同时,全面启动宣传发动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7月4日至11月30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和群众举报提供线索等逐一进行核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自建油罐、改装油罐车(船)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时总结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查漏补缺,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已整改的“自流黑”等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各地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调度考核。市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联席会议每2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商会,及时通报成品油行业相关许可证信息、依法打击非法营运成品油信息、涉税违规案源和线索等,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互通,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下阶段工作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整治成效不佳的地区,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的领导下,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益政办电〔2019〕3号)规定的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地区成品油市场“自流黑”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网格化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限时处置,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和整治效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良好氛围。各区县(市)要设立举报奖励基金,明确举报方式和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提供违法违规线索,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制度建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本次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从2020年7月开始,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每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至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8日前报送(联系人:市商务局李小兵,联系电话:4248200,传真:4223331,邮箱:707643249@qq.com)。

 
     
     
来源:运行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