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总工会、市直局工会、市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市总各部室:
现将《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总工会
2015年3月26日
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更加主动的适应新常态,努力推动工会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充分激发组织活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工会工作科学化水平,市总工会决定设立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是指对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具有开拓性、独创性、领先性,取得显著实效,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的工作创新成果的奖励。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各区县(市)总工会、市直行局工会、市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和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
第四条 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 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 市总工会成立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市总工会主席担任,党组书记任副主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拟定评选办法、受理项目申报、进行项目初审、组织评审公示等工作。
第二章 评选内容
第七条 各单位、各部室培植的亮点工作、开展的特色活动、实施的创新制度以及其他具有创新性的工作均可参加评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深化劳动竞赛和职工创新创业活动、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助推经济建设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二)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建设先进企业文化、改进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和协商民主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四)在推进县级工会规范创优、“职工之家”建设、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强基层工会吸引力凝聚力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在加强源头参与、完善维权机制、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护和发展职工权益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六)在健全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实施普惠服务、加强精准帮扶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七)在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审计监督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八)在其他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八条 申报参加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的项目,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具有创新性:创新项目应在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上富有创新内涵,具有鲜明的首创性、独创性,或者是在借鉴外地、外单位经验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做到你有我优。
(二)具有实效性:创新项目应为当年组织实施的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党政肯定、职工欢迎、影响广泛的显著成效。
(三)具有领先性:创新项目应在全市乃至全省(国)工会系统处于领先地位或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具有示范性:创新项目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普遍的借鉴意义,在全市乃至全省(国)工会系统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五)具有完整性:创新项目应具有明晰的组织体系、完善的创新方案、科学的实施过程、显著的工作成果。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九条 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按照申报、初审、评审、公示、确定、表彰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创新项目由实施单位申报,各区县(市)总工会一年至少申报2项,市总机关各部室一年至少申报1项,市直行局工会、市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自愿申报。每年10月底前统一申报,填写《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项目申报表》,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总结材料(有条件的可制作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材料),连同能够证明创新成果的有关资料(如有关文件、图片影音资料、领导批示、新闻报道)等,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市总工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初审。市总工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登记、整理、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材料完备的,汇总后提交市总工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评审。市总工会评审委员会各成员根据评选标准,对通过初审的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各参评项目所得票数,确定拟表彰项目名单。
(四)公示。拟表彰项目名单经市总工会评审委员会主任审定后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该项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评审委员会,对不符合评选标准的项目取消评选资格。
(五)确定。公示结束后,市总工会召开常委会,研究确定工会工作创新奖表彰项目。
(六)表彰。对评选出的工会工作创新奖项目,在全市工会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经市总工会常委会审定同意后实施,由市总工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项目申报表
年度益阳市工会工作创新奖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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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时间 和推广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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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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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点 (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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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