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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市总工会    作者:     发布日期 : 2016-01-04    浏览次数 :

各区县(市)总工会,市直局工会,中央、省属驻益单位工会,各基层工会: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实施方案》(湘工发〔2015〕30号)的通知精神,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广大职工对加强医疗保障的需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鼓励工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的精神,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工作要求,发挥工会组织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广泛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缓解职工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的实际困难,促进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二)活动性质

坚持“群众性、团体性、互助性、公益性”相统一的原则,发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积极作用,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秉承“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精神,采取团体会员模式,最大限度地把各种就业形式的在职职工组织到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来。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筹措的资金全部用于职工医疗互助项目,实行专户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工作经费和运行费用由工会经费承担。

(三)组织原则

采取“市总组织、全市统一、市级统筹、风险共担”的方式,由市总工会牵头组织,市级工会统筹,市县两级工会实施,各级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负责具体任务落实。市县两级工会都要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项目

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即:参加活动的职工在互助期限内生病住院,或者初次患有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规定病种之一的,按活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获取补助。

(二)活动时间

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周期为一年,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5年11-12月为互助金统一收缴期。

(三)对象范围

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对象为我市行政辖区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加入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与参加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在职职工,成建制参加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包括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2016年仍由市总工会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确定试点企业。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遵循“大数”原则,本单位(提供本单位职工总数名单,人力资源部门盖章)符合参加条件的职工参与率应不少于总数的80%;符合参加条件的职工人数低于30人的,应当全部参加。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市参加人数要达到12.7万人。

(四)申报资料

参加单位参加互助活动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1.《益阳市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审批表》(表1)EXCEL格式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报表;

2.《益阳市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人员名册》(表2)EXCEL格式的电子文件和纸质名册;

3.单位参加人员2015年11月或12月份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4.单位参加人员2015年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名册复印件。

(五)互助金筹措和缴纳

1.筹措渠道。互助活动资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筹措办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职工个人缴纳、工会经费资助、政府(行政)经费支持、社会赞助、利息收入及其他方式。

2.缴费标准。参加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的职工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金,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女职工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金。互助金可由职工个人缴纳,也可由单位行政、工会、职工共同出资缴纳,困难职工也可由单位出资缴纳,同一项目每人限缴一份。

3.缴费要求。互助金每期缴费一次,一经交纳,不予退还。医疗互助关系允许随劳动关系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统筹区域内转移、接续。

(六)补助标准

1.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发生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报销后,对剩下的自负部分(即指“部分政策自负”、“医保统筹段自负”,不包括“完全政策自负”、“起付线”、转外自理费用等费用),采取分段计算法,按比例给予补助(具体操作按《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制定的补助计算办法计算补助金)。市总工会确定的试点单位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在职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发生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制定的补助计算办法计算补助金。

2.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参加活动的女职工,在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初次发生原发性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六种之一的,不包括原位癌,可获一次性补助金1万元。

(七) 申请补助金资料

1. 申请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补助金资料

参加人申请补助金时,应由参加单位工会负责向市或县帮扶中心申请办理。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疗收费明细、住院费用结算单的原件和医疗卫生单位住院医药费收据复印件,并且申请人要在以上资料上签署自己的姓名、日期予以确认;

(2)《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审批表》(表3)一式三份并加盖参加单位工会公章;

(3)参加人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亲属代办,须带代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人和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基层工会审核后即可退回;

(4)出院诊断证明;

(5)诊断建议书或转诊申请审批表;

(6)参加人因转院到外地住院治疗的,还需提交外地就医病人住院费用审核单和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医保部门加盖公章)。

2.申请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补助金资料

参加人患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病种之一的,应当在确诊30日内,由参加单位工会负责向市或县帮扶中心申请办理。办理补助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审批表》(表3)一式三份并加盖参加单位工会公章;

(2)二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首次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血液检验、病理切片报告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3)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疗收费明细、首次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和医疗卫生单位住院医药费收据复印件,并且申报人要在以上资料上签署自己的姓名、日期予以确认;

(4)参加人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亲属代办,须提供代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人和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基层工会审核后即可退回;

(5)参加人在外地住院治疗的,还需提交医保部门转诊转院申请审核单和首次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6)其他证明材料;

(7)参加人在互助保障期内因患所保障病种身故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医疗机构或其所属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受益人的证明材料及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八)互助金的使用和管理

互助金全部用于参加活动职工相关保障项目的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所需的工作经费由各级工会列入经费预算。

互助金管理实行市级统筹,设立银行专户,集中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不得扩大开支范围。地方财政的补助资金,根据当地财政批复执行。

市县两级总工会应加大投入,设立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风险储备金。风险储备金实行另户专存,如需动用,须经本级工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防控风险, 共担责任

在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 各区县(市) 总工会缴纳的职工医疗互助金总额(即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收缴的资金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收缴的资金) 与支付该区县(市)职工医疗互助金总额收支相抵,若出现亏损,亏损部分按4:6的比例分别由市总工会和亏损区县(市)总工会在各自本级工会留成经费中弥补;各区县(市)结余的互助金金额分别结转到下一年度用于该区县(市)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各区县(市)在全市工会第一期和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结余的互助金一律分别结转到第三期互助活动中用于该区县(市)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亏损部分按在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确定的分担比例予以弥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运用经济手段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方式,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创新工会工作、拓展服务职工渠道、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切入点,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请当地党委政府解决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争取党政对医疗互助活动的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力量配备,明确专人负责,推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深入开展,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举全会之力集中抓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将认真分析第一期、第二期活动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基础数据,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明确实施步骤、工作流程、缴费方式、补助条件、补助标准等相关内容。全市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互助金收缴工作,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启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的支付工作。

(三)严格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各级工会要以保障资金安全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工发〔2015〕14号)精神,围绕资金收缴、存放、审核、支付等重点环节,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办事程序。要定期在工会网站、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报纸等平台公示互助金收支和职工受益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市总组织、全市统一、市级统筹、风险共担”的组织原则,由市总工会牵头,市级工会统筹,市县两级工会共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一定规模的储备资金,提高全市职工医疗互助资金抗风险能力。

(四)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各级工会要以全省职工医疗互助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使用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健全制度机制,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认真落实办事时限、基层工会代办等工作制度,对职工群众的补助申请,原则上要求在1个月内办结。要建立并充分发挥“职工之家”、“千米职工维权服务圈”等平台的作用,在乡镇、街道、大型企业等基层工会设立代办点,推行职工医疗互助代办、分片联系等工作制度,为有困难的职工排忧解难,将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身边。

(五)加强宣传,弘扬互助精神。各级工会要注意突出宣传重点,选树工作典型。对于住院费用较大的职工,要探索将医疗互助与大病救助、困难帮扶相结合,深入开展走访调查、定点联系、上门慰问、单位公示等活动,密切与职工群众联系,树立良好工作形象。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范围,广泛宣讲互助活动的目的意义、补助标准、办理流程,促进广大职工群众理解和支持活动开展,发扬“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精神,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为广泛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其他

《益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为指导性意见, 市总工会将制定《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 具体操作将按照《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执行。

附件1. 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审批表

2. 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人员名册

3. 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审批表

4. 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信封样式

5. 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互助金收款单位银行信息及联系方式

6. 益阳市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益阳市总工会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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