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合并推进的通知
各区县(市)总工会,市直局工会,中央、省属驻益单位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合并推进指导意见》(湘工发〔2014〕3号)的精神,丰富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内容,加大对女职工特殊疾病的帮扶力度,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合并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性质目的
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合并推进是在省总工会领导下,由市总工会组织,有关部门配合,职工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障的非盈利性职工互助活动。活动完全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具有群众性、团体性、互助性、公益性。活动旨在为女职工构筑抵御疾病风险的新防线,提高职工健康保障水平。
二、组织形式
按照“全省统一,省总组织,市级统筹”的方式运行,由市县两级总工会实施,由法保部牵头、女职工部、财务部等部门配合,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各区县(市)总工会参保业务由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负责并按要求上报市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按隶属关系上报局工会,由局工会上报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中央、省属驻益单位工会和市总直属单位工会直接上报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
三、活动的时间和内容
第一期活动时间:
参加对象和范围:凡在全市行政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所有女职工,包括退休女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改制后进入社区的女职工可8人以上(含8人)由社区工会或当地工会组织参加。
缴费标准:第一期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每人缴纳互助金10元,每人限交一份。
保障项目:第一期保障项目病种为初次发生原发性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六种,不包括原位癌。
保障标准:参加人在保障期间内,患保障项目的六个病种之一,可获得补助金1万元。
四、要求
1、加强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宣传力度,使广大职工了解和熟悉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保障项目,为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映和解决在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各区县(市)总工会、市直局工会,中央、省属驻益单位工会及市总直属单位工会于
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办公室电话:4218232 4243261
附件:益阳市第一期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
益阳市总工会
附件: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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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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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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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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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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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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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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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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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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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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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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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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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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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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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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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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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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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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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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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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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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